院属各班级:
为保证我院学生工作的正常延续和顺利开展,我院将于6月7日召开第十三次学代会,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干部以及对团委委员进行调整,以实现学生干部的正常交替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第十三次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:
一、代表条件
1.政治思想可靠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;
2.自觉遵守校纪校规,遵守院工作文件精神、规章制度;
3.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作风正派、成绩优良,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能反映广大同学的意愿,能服从组织安排,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;
4.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民主作风;
5.关心和支持团委和学生会的工作。
二、代表产生办法
1.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、各班班长、团支书作为本次会议的当然代表,出席会议。
2.各班可以根据15%的比例推荐或选举本班学代会代表,班长和团支书应在该比例之内。如班级总人数30人,则代表人数为5人,减去班长、团支书所占的2个名额,则该班还可以推荐或选举3名正式代表,依此类推。
3.各班推荐或选举学代会代表时应注意政治面貌、性别、民族等方面的比例,力求本班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。
4.各班务必将本班学代会代表名单于5月27日(星期三)前报学生会办公室邵婷婷同学(北7栋—315,15870622924)处汇总。注意写明代表的姓名、班级、性别、年龄、政治面貌、民族。
5.列席代表:凡是没有当选为正式代表的学生党员,都作为列席代表参加本次学代会。
新一届学生干部候选人的要求如下:
1.候选人资格:凡我院大一、大二的学生都可自愿报名参加,以递交申请表为准。
2.候选人条件:思想进步,成绩优良,计算机操作较熟练,英语水平较好(通过四、六级者优先选用),有特长,有创新精神,有为同学服务的激情,在同学中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勇于承担责任。
3.申请表内容要求: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、性别、班级、上一学年学习排名和综合排名、英语水平、计算机水平、特长、拟竞选职务、思想状况、是否服从调剂、当选之后的打算等。
4.申请表递交要求:申请表递交日期截止于2009年5月25日(星期一)晚上9点前交学生会办公室邵婷婷同学(15870622924)处汇总。
5.院学生会拟设主要职务:主席(1名,同时兼任院团委第二副书记)、副主席(2名,其中团委副书记为第一副主席,另一位为常务副主席),办公室、宣传部、生活部、学习部、文艺部、体育部、纪保部、实践部、女生部、外联部,各部门设正职1名、副职1-2名。
6.委员产生程序:所有申请人都必须经过面试后确定委员候选人。其中申请部长级以上者需经过公开答辩方能最终确定其职务。
国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二00九年五月十九日